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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你:舌尖上的安全

2014年09月05日 来源:沂蒙人 第13期

      “早晨起来,买几根地沟油炸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冲杯三聚氰氨奶,啃个染色馒头。中午,在食堂要一注水肉炒农药韭菜,来碗翻新陈米饭,瘦肉精的肉下菜。泡壶香精茶叶。下午,买条避孕药鱼,开瓶甲醇酒。”这是网上一个广为流传的段子,虽然略显夸张,但明确表达出了大家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和不满。而近日美国独资企业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被媒体曝出大量使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肯德基、麦当劳等洋品牌“中招”。继三聚氰胺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之后,这一事件再次击中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脆弱信心,不仅小作坊食品令人生疑,就是国际大型快餐连锁巨头也不值得信任。这不禁促使人们追问:我们怎样才能打赢这场食品安全保“胃”战?

      八大部委管不了一头猪?
      如果把保卫食品安全看作是战争,那第一道防线则是法律。与今年曝光的大多数食品丑闻一样,上海福喜丑闻是媒体调查两个月之后的结果,而不是相关职能部门的首先查处。近几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立法和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由于监管模式不清晰和法制松弛,尚未对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产生实质性的遏制作用。
      我们有必要把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放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进行观察。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表面上直接原因是不良生产者的违法行为,但更深层次原因是中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社会流通需求的快速增长和政府检测监督机制的失灵。当面对食品从生产、加工、再到流通、市场、消费者等一长串的链条时,包括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不同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权责成为问题,“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是瘦肉精事件时民众对这一管理混乱现象的形象说法。而在著名的“毒豆芽”事件中,工商称食品生产领域应由质监局负责;质监称豆芽属初级农产品,应归口农业主管部门;农委则称,豆芽属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多头管理和分工不明确、协调不力等让投机分子有机可乘,不健全的法制和相关规定也为不法商家提供了机会,而食品监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渎职等问题也助长了不法商家的气焰。
      三聚氰胺事件后,问责制开始落地,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制大多局限在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事后责任追究,多为应急性问责,而非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程序、复出程序等方面没有规定,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带有大量的人治色彩,在一定程度上,问责和复出取决于上级官员的意志。六年前的三聚氰胺事件,多名因三鹿奶粉事件而被处分、去职的官员也陆续复出或异地升迁。而于2009年被判无期徒刑的原三鹿乳业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已获减刑,刑期减至17年3个月。
      因此,防范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并不是简单的问责,而需要依靠整个链条的完善。尤其在监管过程中要将责任明确并具体落实到责任人,出现问题依法处理。从理论以及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实践看,食品安全监管无疑趋向于专业化、公正性和独立性。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体系的变迁,很大程度上源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社会、经济和技术的变化,一系列食品安全危机最后进一步形成监管变革的动力机制。
   
      做一个敢挑刺儿的“知食分子”
      在利益驱使下,生产商经销商们的创造力永远超乎我们想象,但他们却经常把这些力气用错了方向,用皮鞋造酸奶、用毛发生产酱油、把陈米抛光……那么在这个趋利时代,我们必须学会做一个“知食分子”,懂一点专业知识,能辨识有毒食品,了解一些法律法规,斗得了不法商贩。
      食品企业造假手段隐蔽,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要改变这一局面,不只要求我们做个会自保的“知食分子”,更需要我们成为敢挑刺儿的“知食分子”,以达到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通过多种渠道形成对违法违规者的多元威慑。我们可能做不到职业打假人王海这样专业,但在这个资讯发达的时代,民众可以发声的机会和渠道越来越多,发现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合理合法的通过媒体曝光,阳光多一寸,阴暗就少一分。
      民众的努力,除了利用传媒揭露食品领域的丑恶,更主要的作为,还是体现在“用消费行为投票”上,不管是三鹿还是福喜,不论是跨国企业还是路边摊,只要出问题,我们就让他过不下去。同时,食品领域的民众维权、公益诉讼,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而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也是我们维权的重要阵地。企业丑闻必须付出成本,我们需要用行动提醒所有的食品企业,质量与管理方面的堕落将付出惨重代价。
      一个具有敏锐生态意识和食品安全防卫机制的现代社会,必然得提高全民之觉悟。在这场食品安全保“胃”战中,没有中立者和旁观者,我们每一个人都该做点什么,这无关乎其他,因为这是一场保卫自己及亲人生命健康的战争。

(文永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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