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启动 河东郯城沂水试点
人民网临沂5月14日电 为加快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程序,近日,临沂市研究制定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河东、郯城、沂水3个县区作为临沂市第一批试点单位。
方案规定,试点单位要充实政府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力量,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强化工作保障,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交通设备和执法监督专用设备,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同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运用;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创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由负责实施的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在规范完善已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创新建立“两项制度一个平台”工作。两项制度,即调度分析制度,不定期选取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行政执法监督调度会议,主要程序是听取执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现场抽查执法案卷、提出整改建议等;再一个是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工作效能;一个平台,就是依托行政处罚电子监察平台,建立覆盖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日常监督信息平台,并对监督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分析,提出行政执法监督的意见建议。
作为全省6个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市之一,临沂市本次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以及总结阶段。目前,准备阶段已结束,实施阶段由201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归纳总结,不能及时解决的,逐级上报上级政府法制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市级应于9月底前、试点县区应于12月底前,明确专门机构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2016年1月底前,在市级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的情况下,有关试点县区要对本县区的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工作将在2016年3月底前结束。(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