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认定和社保补贴开始受理
2015年06月10日
原标题:临沂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认定和社保补贴开始受理
记者日前从临沂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了解到,2015年度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认定和社保补贴申报6月8日开始受理。原市直国有企业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失业,并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即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成员等),从事灵活就业(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且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可以进行申报。
今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分三次受理,第一次受理时间为6月8日至6月30日;第二次受理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0日;第三次受理时间为10月20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灵活就业证明、市直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原始凭证等。其中,属于“零就业家庭”的,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低保家庭出具低保证明。
申报者本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并携带据实填写的《临沂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登记表》(可从“临沂就业网”下载或到街道人社所申领,一式三份),首先到居住地社区审查,符合条件的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复查,经街道(乡镇)人社所复查属实并签字盖章后,持以上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申报。(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