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公安出台20条措施 服务保障“大美新”临沂建设
人民网临沂7月14日电 13日,记者从临沂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临沂市公安局将全力推行二十条利民便民新措施,这些措施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便民利民”的原则制定出台,是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大美新”临沂建设总体部署,主动适应全市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具体行动。
据了解:在20条新措施中,属于提升打击和防范效能的5项,属于便民利民服务的6项,属于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的4项,属于简化行政审批办理的3项,属于提高执法质量的2项。这二十条措施涵盖了公安业务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对涉及服务企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能下放的下放,能缩短审批办理时限的缩短时限,同时坚持放管结合的原则,及时跟上监管服务措施,既最大限度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又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条服务保障新举措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围绕防范处置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深度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保卫,严密网络安全监管,做强反恐应急处突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努力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二、做强打击主业,深入开展“打黑恶、反盗抢、防诈骗、扫毒害、追逃犯”系列安民行动,强力打击黑恶犯罪和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三、整合公安、武警、保安等力量,加大社会面巡防力度,提高整体防控、快速反应能力。扎实推进以视频监控为主体的“天网工程”建设,确保实现一、二、三类目标全覆盖。推动加强基层专职巡防队伍建设。落实治安落后区域、行业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
四、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侵权假冒、非法集资、金融犯罪、传销、物流行业携款(货)逃跑等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挽回损失,依法保护单位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经济领域违法犯罪预警调研,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有效防控化解经济风险。完善经济犯罪防范服务平台,开展法律咨询、风险预警和举报投诉服务,指导市场主体防范、规避侵害。
五、建立警企常态联系机制,围绕推进“三引一促”、“立体大交通战略”等重点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每年召开警企座谈会不少于2次。强化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领域治安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哄抢、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力取缔寄生在企业周边的非法冶炼、废旧收购站点,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六、扎实开展食品药品与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食品药品、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条件,加快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推动落实黄标车淘汰限行措施,联合环保、经信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问题。
七、深化“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专项行动和“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查严纠交通违法行为。每半年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梳理排查,按照“分级治理”的原则,据情提请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覆盖工程,依法将五类严重违法驾驶人纳入居住地派出所工作范畴,落实常态化教育管理措施。
八、深入开展高层建筑、“三合一”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火灾隐患滚动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持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措施,提升防范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九、推动危化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实时监控机制,持续排查整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领域安全隐患。严格大型文体娱乐、商贸促销和群众自发性节庆集会等活动的审核审批,明确主体责任,跟进督导检查,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群死群伤等责任事故和意外事件。
十、全面取消出生落户、户口迁移及居住证办理等业务前置条件,全力服务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保障“招才引智”,优化服务措施,及时为引进人才或招聘员工办理相关落户手续,并为人员集中的单位提供上门服务。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推广应用居民身份证照片满意拍系统,由办证人自主采集、挑选个人居民身份证照片。
十一、简化居民赴港澳证件办理程序,扩大自助申请再次签注受理范围,取消户籍地办理限定,方便群众在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自助办理相关申请事宜。下放企业赴港澳商务人员备案受理权限至县级公安机关,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在市区增设出入境业务受理点,设立境外人员健康查体联系站,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开通公众服务微信,实行网上预约服务。
十二、落实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接快处机制,推行轻微交通违法口头警示教育后放行制度。试点推行未设交警中队的农村派出所承办机动车驾驶证补证、摩托车注册登记、道路交通违法查询业务。市车管所开辟大宗业务办理快捷通道,并提供预约登门服务。推行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交通违法自助查询和处理、车驾管业务自助办理,以及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异地考试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十三、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消防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跟踪指导,及时提供优先确认及审批服务。对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工程,分项目、分阶段实施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部门建立“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24小时受理社会单位和群众申报、咨询和投诉。
十四、缩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审批时限,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和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十五、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府服务中心工作,方便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严格落实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和政府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案件裁量标准,规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各项权力。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健全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十七、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流程,缩短期限,快速办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切实提升执法工作效能。
十八、除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告知后有碍侦查的刑事案件,及时将案件进展、追逃追赃等情况告知受害方;对决定不予立案或移送其他部门管辖的,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十九、扎实开展警务回访工作,全面征询办事群众、诉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深度整改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事项;定期组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全程跟进、逐项研究整改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全面推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十、落实问题导向,坚持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延伸到哪里,督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认真受理、及时反馈调处落实承诺服务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强化行政效能问责和绩效考评,依纪依法问责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任民 赵桂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