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出台行政审批监管实施方案 事中事后全覆盖
近日,临沂下发《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推进行政审批部门单位的监管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活动资格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转变,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力争9月底前构建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立体监管网络。
据悉,《方案》对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内容、措施办法、保障机制、实施步骤等进行了具体明确。在监管内容上,《方案》中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仍需监管的事项、转移的事项、下放委托管理的事项、前置审批改后置的事项,全部纳入监管内容,确保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同时,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等17个重点行业及领域进行专项部署,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在监管方式上,明确了“日常监管、风险监测、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管”等五项监管措施,着力打造立体的监管网络。日常监管引入“飞行检查”、定期抽验、抽样检查、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等多种检查方式;风险监测重点防范市场风险,强化事前监管;信用监管着眼建立市场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注重发挥行业组织和舆论公众的监督作用,探索创新协同共治模式。同时涵盖了“互联网+”等内容,通过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等技术手段,实现审批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为确保监管取得实效,破解“只批不管”、“以罚代管”等难题,《方案》分别明确了审批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法制、民政、财政、物价、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等部门,在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了监管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负责人,建立了倒查追责机制。同时,强化了督导检查机制,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督导各县区、各行政审批部门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1月底前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李冰清 张开华)
来源: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