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临沂开通公积金异地贷 最高贷款额40万
2015年10月15日
人民网临沂10月15日电 日前,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下发通知,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14日,从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好消息,从15日起,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户籍在临沂市的职工,都可以在临沂市办理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下发通知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以后,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通知精神,结合临沂市实际情况,迅速研究制定异地贷款的实施细则。最新版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临沂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省外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但户籍在临沂市,在临沂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也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除需提交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临沂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自收到贷款申请及要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市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记者还获悉,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两大政策的实施对于众多购房者,尤其是刚需购房者来说是绝好的消息。(袁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