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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营业税、降首付…临沂出台意见扶持房地产发展

2015年11月02日

人民网临沂11月2日电 10月30日,临沂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临沂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临沂市房地产开发下行压力较大,商品房销售低迷的背景下,意见在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个人出售房屋及开发商合理规划商品房套型结构及用地结构等诸多方面“开绿灯”,扶持临沂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早在今年7月份,山东省住建厅等13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省内潍坊、烟台、威海、枣庄、日照、聊城六个地市也已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其他地市也都正准备出台相关政策。临沂市通过的《意见》,主要对优化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与结构、部分开发项目规费调整、消化库存、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细化和补充完善。

意见认为,目前临沂市房地产市场面临着供应量大、供过于求的问题,必须根据目前形势加强源头调控。在住房规划调控方面,为解决开发企业销售困难,对在建房地产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企业适当调整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土地调控方面,要求商品房库存较多、去化周期较长的县(区),要适度减少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或暂停供应。

在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方面,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同时,根据《省意见》中“及时清理涉及房地产的不合理收费、押金、监管资金等,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要坚决取消,收费标准过高的要适当降低。”的规定,临沂市借鉴了省内其他地市的做法,对开发建设过程中规费征收范围和时间节点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专家观点

刚需族购房享优惠 开发商可盘活库存

“意见对刚需族来说,是个值得庆贺的利好消息。”临沂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季朝文认为,在公积金支持房产方面,意见明确指出职工连缴6个月可贷款买房,异地存缴也能够被受理,而且取消了余额与贷款额挂钩的限制,在房产下行的背景下,依靠改善性住房对房产的刺激作用毕竟有限,但如果能点燃庞大的刚需群体,房产市场将得到明显提振。

同时,刚需族一般不适用消费领域“买涨不买跌”的理论,在政策放开而且确实能享受到优惠的前提下,购房压力也将明显变小。

意见对鼓励开发商将商品房改造为公租房也有相应规定,对此季朝文认为,此举目的在于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库存商品房,能在一定程度上盘活库存房源。季朝文表示,在房地产行情好的时候,部分开发商存在“大改小”的违规操作,即把原本规划的大户型改成更畅销的小户型,这一政策放开后,开发商将用市场化的手段满足不同群体的相应层次的消费需求。(赵辉 郑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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