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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10家企业环境违法被立案处罚 罚款15万

2015年11月14日

人民网临沂11月14日电 12日,临沂市罗庄环保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0月份环境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情况,共有10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立案处罚。

10月份,罗庄环保分局配合市环保局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环境监察专项稽查、重点信访问题后督察、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等环保执法行动5次。同时,开展夜间突击检查16次。10月份,罗庄环保分局联合市环保局对10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作出责令立即停产、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和给予罚款等处罚决定,罚款共计15万元。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1、罗庄区本山建筑材料厂,建设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

2、临沂圣戈班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

3、罗庄区张莉纸箱厂,建设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

4、临沂市罗湖桥石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

5、罗庄区鑫宏加油站,建设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

6、罗庄区房庄盛源加油站,建设项目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

7、临沂市峰涛建材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8、临沂丰宝建材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9、临沂六合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

10、临沂宝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流失。(付茜 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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