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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县级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在临沂沂水颁发

2015年12月01日

人民网临沂12月1日电 “很激动,心里也很踏实,是政府为咱老百姓办的又一件实事。”11月30日,沂水县的张洁从副省长王书坚的手中拿到了山东省县级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当天,山东省县级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除张洁外,沂水县另外5位市民也拿到了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11月30日上午,在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业主张洁拿到了山东省县级首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张洁说,自己在沂水县昌辰御园小区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能拿到山东省县级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感觉特别有意义。

“最让我满意的还是整个流程,以前办理不动产登记要跑好几个部门,现在在这个大厅就能办理了,我交上材料也就一两天,证书就办下来了。”张洁对办事效率和便捷服务赞口不绝。

“今后,市民买房不用再办理沿用多年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只需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即可。百姓原来多个部门跑,现在一个部门登记就可办理,可以说,这项政策更便民利民高效,简政放权,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此外这也避免了以往分散登记时的交易风险。”当天,山东省不动产登记管理处处长王安东也来到了颁发仪式现场,采访中他还就市民关心的新旧登记证问题做了解释。王安东表示,原先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变不换”,市民手中原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仍有效,只有发生房产交易时,原先的两证才会“合一”,而只要一直不交易,原先的两证就一直有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开始,临沂市着手开展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市政府建立了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重大事项。2015年,市编办组织开展了不动产登记专题调研,全面掌握不动产相关部门的机构设置、单位性质、工作人员数量、发证情况等。

据悉,2015年9月,沂水县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联系点后,围绕不动产登记“统一依据、统一机构、统一簿册、统一信息平台”的要求和“方便群众、保障安全、提升效率”的改革目标,迅速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工作,对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滨州10个设区市完成了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沂水县等39个县(市、区)完成了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据介绍,目前,临沂市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已基本完成,将尽快为群众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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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其中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分为哪几种形式?

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哪些不动产应按规定办理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及法律规定需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申请人办理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地、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其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小产权房能否转正?

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小产权房不予以登记。(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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