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布 临沂水环境指标同比改善
2016年01月24日
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公布的2015年水环境质量状况,临沂市COD(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浓度同比改善。
据了解,全省17市中,临沂、日照、菏泽、枣庄、济宁、济南、泰安、德州、莱芜、青岛、淄博11市COD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潍坊市,为21.7%;临沂、日照、莱芜、菏泽、烟台、泰安、淄博、济宁、枣庄、东营、青岛11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德州市,为19.4%。
我市创新实施生态补偿考核,出台了《水生态补偿办法》,所有县区、乡镇全部设立考核断面,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人工监测,根据水质超标情况,追缴生态补偿资金,考核激励机制很好地调动了县(区)党委、政府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积极性,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并且积极推进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我市大力推行河长制,由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在河道醒目位置设置河长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
据悉,2015年,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3.7mg/L和0.91mg/L,比去年同期改善了2.4%和5.8%,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持续改善。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省COD和氨氮浓度分别改善19.8%和56.3%,顺利完成了《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中确定的“‘十二五’末水环境质量改善20%以上”的目标。四大流域中,淮河流域COD和氨氮改善明显,特别是氨氮浓度均值已达到地表水Ⅱ类;半岛流域氨氮出现较大幅度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