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次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动执法行动结束:7市互查,81家排污单位接受检查
2018年09月11日 来源:沂蒙风采
今年第一次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动执法行动于日前结束,据初步统计,自5月10日起,在为期20天的环保联动执法中,7市共出动环保监察监测人员233人次,对81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
此次联动执法重点检查各市边界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严肃处理。5月19日-27日,省环保厅督导组对执法联动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和被督导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督导,其间,督导组共检查督导企业15家。
据了解,本次行动由淄博市为总牵头市,共设定由相邻市组成的三个执法联动检查小组,采取市级联合执法,交叉互查,省级督导。主要检查7市行政区域内涉大气重点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含国控、省控、市控涉大气排污企业)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运行维护等。各市互查阶段为期10天,被检查单位随机抽取,原则上每市不少于10家。省级督导为期一周,随机抽取各市2—3家企业进行检查。
通过此次联动执法,发现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足,随机调取DCS在线数据异常;部分企业厂矿工地管理不规范,抑尘措施不足,脱硫废渣露天堆放无覆盖;个别企业还存在湿法烟气脱硫吸收塔浆液泄露等问题。各市互查和省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一并反馈到所属市环保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进行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等处罚。
截至目前,我省先后组织开展两次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动执法行动,出动1383人次,检查企业461家。为做好今冬采暖季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半年还将进行一次7市联动执法。
据悉,2014年,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组织省会城市群7市签订了边界区域执法联动协议。去年11月22日,由7市协作联动的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正式启动,经过半年运行,初步形成了“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三大机制,取得了区域污染防治的初步成效。今年1-4月份,省会城市群7市PM2.5、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90.4微克/立方米、55.9微克/立方米、47.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3.4%、23.5%、7.9%,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略好于全省平均水平。(◆互查阶段每市抽检单位不少于10家◆下半年还将进行一次7市联动执法)
此次联动执法重点检查各市边界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严肃处理。5月19日-27日,省环保厅督导组对执法联动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和被督导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督导,其间,督导组共检查督导企业15家。
据了解,本次行动由淄博市为总牵头市,共设定由相邻市组成的三个执法联动检查小组,采取市级联合执法,交叉互查,省级督导。主要检查7市行政区域内涉大气重点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含国控、省控、市控涉大气排污企业)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运行维护等。各市互查阶段为期10天,被检查单位随机抽取,原则上每市不少于10家。省级督导为期一周,随机抽取各市2—3家企业进行检查。
通过此次联动执法,发现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足,随机调取DCS在线数据异常;部分企业厂矿工地管理不规范,抑尘措施不足,脱硫废渣露天堆放无覆盖;个别企业还存在湿法烟气脱硫吸收塔浆液泄露等问题。各市互查和省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一并反馈到所属市环保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进行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等处罚。
截至目前,我省先后组织开展两次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动执法行动,出动1383人次,检查企业461家。为做好今冬采暖季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半年还将进行一次7市联动执法。
据悉,2014年,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组织省会城市群7市签订了边界区域执法联动协议。去年11月22日,由7市协作联动的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正式启动,经过半年运行,初步形成了“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三大机制,取得了区域污染防治的初步成效。今年1-4月份,省会城市群7市PM2.5、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90.4微克/立方米、55.9微克/立方米、47.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3.4%、23.5%、7.9%,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略好于全省平均水平。(◆互查阶段每市抽检单位不少于10家◆下半年还将进行一次7市联动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