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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立"军令状"2015年底淘汰90631辆黄标车

2014年07月18日 来源:琅琊新闻网

 16日,《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临沂市立下“军令状”,到2015年年底前要淘汰90631辆黄标车。

    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共有黄标车1165718辆,根据要求,2015年年底前要全部淘汰。截至2014年7月1日,全省还有黄标车1110752辆,为确保完成2014年国务院确定的淘汰任务,2014年下半年各市要淘汰现有余量的40%,剩余任务2015年要全部完成。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确定的2014年山东省淘汰黄标车目标任务,2014年下半年和2015年,我市必须完成的淘汰任务数量如下:单位(辆)25021、个人(辆)65610,其中营运(辆)47001,总数(辆)90631。2014年下半年淘汰数量(辆)36252辆,2015年淘汰数量(辆)54379辆。

    《方案》要求的原则是:法规、政策有明确要求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已达到强制报废注销状态的和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先行强制淘汰、注销。已经环保部门确认的黄标车优先淘汰;以治理淘汰分布集中、污染严重的城市建成区黄标车为突破口,带动县城、农村地区完成淘汰任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淘汰黄标车,引导企业和个人加快淘汰步伐。省直机关力争2015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淘汰任务;通过严控核发营运证和通行限行,先行淘汰营运黄标车;出台黄标车“黄改绿”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鼓励车辆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实现由黄改绿。黄改绿数量列入已淘汰数量;政策引导与严管严限并重,通过采取财政补贴、宣传教育、严格管理等措施,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最大限度地挤压黄标车运行空间。

    《方案》要求,严格登记管理、通行管理。扩大限行区域,由市建成区扩大到县级市城区以及高速公路。开展集中治理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查处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和未检车辆,严格依法处理。公安机关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和环保部门环保监测系统实现联网,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无标车进行抓拍、取证并及时依法处理。

    同时,严格营运管理,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黄标车,严格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且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含转籍、过户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严格经营管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报废车辆的唯一性并解体;严厉打击非法二手车、老旧汽车交易市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市场”。

(记者付茜 实习生陆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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