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常务副市长左沛廷:在临沂仲裁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四届一次会议以来临沂仲裁工作情况,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并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刚才,陈霖同志传达了关于临沂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届中调整的文件;李永国同志作了工作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工作报告、仲裁规则(修改稿)、仲裁员调整、设立纪律监督委员会及人选建议等事项,我都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做好仲裁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临沂仲裁工作也取得了长足发展。第四届临沂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决策部署,坚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仲裁工作方针,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积极化解民商事经济纠纷,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受案数、标的额、新增案件及调解(和解)率“四个新高”。对于临沂仲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社会各界也给予了较高评价。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仲裁工作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地问侯!向一直关心支持临沂仲裁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仲裁作为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方式,是市场经济的特有机制,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法律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80%以上的经济纠纷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这种方式,能够准确把握当事人双方的争议焦点,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最大程度地体现公平、自由、协作、共赢的要求,最大程度地降低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以达到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目的。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各种矛盾纠纷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更加需要通过仲裁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妥善协调各方利益,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促进双方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在当前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市场主体面临更加复杂、更为严峻的形势下,仲裁要着眼于大量的民商事诉讼和投诉,着力于提高受案比率,在提高仲裁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在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上见成效,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立新功。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创造性地推进仲裁工作
临沂仲裁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提出,把临沂仲裁机构打造成苏北鲁南甚至更大区域的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和全市仲裁工作人员,要紧紧盯住这一目标,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持之以恒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的理念。仲裁制度的意思自治、协议管辖、和谐理念是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理念的充分体现。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推行仲裁制度与县域经济发展、主导产业培植、扶持壮大骨干企业和重点企业等方面有机结合,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和谐稳定等工作有机结合,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献策献力。坚持以人为本,就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解决争议工作中,要注重仲裁协商这一方式,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作为前提,以减少对立、避免对抗、缓和矛盾为最终目的。在服务态度上,对待当事人、服务当事人要热情周到,替当事人解决问题要诚心诚意。
(二)努力凸显仲裁机构的特色与优势。仲裁制度自诞生之日起,就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它既与诉讼有着明显区别,又不完全等同于行政调解或民事调解,有着诉讼和调解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意思自治、快捷、保密、无地域和级别管辖限制等是仲裁的突出优势甚至是独有的特点,如何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这些优势和特点,要予以重点把握。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仲裁解决纠纷要突出效率,体现仲裁时间快捷、程序简便、气氛和谐等方面要求。要注重发挥仲裁的意思自治、无地域和级别管辖限制等优势,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需求,使仲裁制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进一步夯实仲裁工作的制度基础。制度建设是推进仲裁法律制度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委员单位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抓好跟踪落实,规范办案流程,提高仲裁效率、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惩防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建立科学的目标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努力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努力推进仲裁工作健康发展。本次会议决议设立的纪律监督委员会要在制度建设、纪律建设、廉政建设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四)抓好仲裁工作的创新发展。临沂仲裁机构成立之初,困难多、条件差、基础薄。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现已迈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如果没有创新的精神,缺乏创新的思路、办法、举措,是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的。今年九月份召开的全国仲裁工作年会的主题,就是创新发展,这是当前仲裁工作的总基调。随着全市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的外向度、活跃度、对外交流程度不断加深,为仲裁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我们要振奋精神,加大力度,再接再厉,创造性地推进临沂仲裁工作。一方面,坚持过去卓有成效的做法,巩固好、发挥好既有成果;另一方面,积极学习先进地区、先进仲裁机构的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思路,推动全市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此外,在仲裁工作的创新发展上,要着重突出仲裁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争取实现更大作为。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努力开创临沂仲裁工作新局面
经济越活跃,仲裁优势越凸显。围绕打造苏北鲁南甚至更大区域的仲裁中心这一目标,仲裁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勇于担当,创新发展,想干事,干成事,打造“临沂仲裁”品牌,努力开创临沂仲裁工作新局面。
一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本系统创造有利于仲裁发挥作用的机制和条件,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程序,把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加强与仲裁委的工作交流,扩大仲裁服务范围,提高仲裁服务水平。有关职能部门要促进临沂地区合同示范文本修改工作规范进行,提高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率和选择仲裁机构落实率。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与仲裁机构的联系,就有关仲裁法律问题,主动向仲裁机构咨询、反映。仲裁机构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主动提供咨询意见,引导市场主体更多运用仲裁方式。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通过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培训等途径,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宣传仲裁制度,使全社会认识仲裁、了解仲裁,提高选择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营造有利于临沂仲裁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仲裁委员会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仲裁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注重优化仲裁队伍结构,选聘更多的经济专家、法律专家充实到队伍里来。积极探索发展分支机构,建立完善仲裁网络。财政部门要对仲裁机构培训和分支机构建设上给予特别支持。要健全完善激励制度和考核机制,奖优罚劣,优胜劣汰。要加强廉政建设,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树立仲裁队伍公正、廉洁的社会形象。
在新起点上实现临沂仲裁事业的新发展、新跨越,我们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希望大家团结一心,艰苦奋斗,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工作,推动临沂仲裁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为全市转调赶超、科学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