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天平的公平与庄严--记沂水县人民法院
法的精神历久弥新
春来秋去,沧海桑田,沂水县人民法院自1950年正式改为人民法院,如今已走过了65个年头。掀开过往,我们还可以在那些早已褪色的卷宗里寻找到新中国第一代法官们公正执法的足迹。
65年悄然远去,定格的是时间,流逝的是岁月,记录的是历史。在岁月的年轮中,沂水县人民法院的基础建设不断推陈出新,建成了覆盖全院工作的信息化体系,为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奠定了基础。案件审判的类型也从单一走向多元化,案件总量更是逐步提升,2014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370件,结案12742件,结案标的额13.2亿元,与去年相比,收案率增长23.4%,结案率增长26.4%。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而沂水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仅人员有所增加,而且学历层次和文化结构都有了大幅度提升……
在岁月的更迭变革中,唯一保持不变并且历久弥新的,是一种发轫于人文和历史的崇法、敬法、爱法的精神,它深埋于人内心深处,汇聚成一条悠远奔腾的长河,指引着沂水县人民法院在法制建设的道路上勇往直前,收获硕果累累。近年来,法院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等荣誉称号。
今天的沂水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设空前繁荣,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各项工作都实现了大跨越。
让司法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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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中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把热切的目光投向法治。审时度势的沂水县人民法院依据国情民意,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始全面发展。
司法公正方能焕发无限正能量。沂水县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依法保障全县改革发展的大局。它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主动把法院工作融入发展的大局,切实履行司法职能,进一步实现了法院的工作价值。同时,它牢牢把握住全县经济发展的脉搏,为经济的突飞猛进践行保驾护航的重任。在法治建设上沂水法院也是大费苦心,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积极推进。
与此同时,在“小案件,大和谐”的理念指导下,法院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入手,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妥善处置民事纠纷。它建立了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家事审判庭”等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在此基础上,还加大执行力度,维护胜诉者合法权益。
沂水县人民法院以公正严明的审判为人民撑起一片宁静、祥和的天空。
将阳光照进司法
如果说用法律构建和谐,让老百姓更多地体会到司法的真诚与服务,是沂水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缩影,那么,坚持司法管理创新和队伍廉洁,则是它对自己提出的新要求。
惊涛拍岸方显海洋的力量,博击长空才是雄鹰的本色。沂水县人民法院敢想敢做,将公正高效作为改革的第一目标,进一步深化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经过深思熟虑,法院搭建了“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个司法公开平台,不断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对“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强力威慑;实施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以此保障人民群众司法参与权。还最大化地拓展人民法庭的职能,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第一线的作用,使法庭可以更好地为大局、为群众提供最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让公正成为信仰
曾有人说过,公正是法官永恒的座右铭,是审判的灵魂和生命,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根本诉求。正是有了这样的觉悟,沂水县人民法院以打造过硬队伍为第一责任,积极推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十条措施”《法官培训计划》的制定,“司法廉洁教育年”“五个严禁”“廉政风险警示”等教育活动的开展,不仅加强了司法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更好地筑牢了拒腐防变的防线,更加强化了廉政建设责任。
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在这片广阔的沂蒙大地上,沂水县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正、廉洁、为民、和谐的理念。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们坚信,沂水县人民法院将以更坚实的步伐、创新的思路阔步向前,再创佳绩。
(责任编辑/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