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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向交通事故全面宣战 严查七种违法行为

2015年04月14日

人民网临沂4月14日电 “全市公安机关要对群众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迅速掀起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新高潮,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减少人员伤亡。”4月13日,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临沂市公安交警部门召开“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推进会议,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一个人来讲,失去生命,一切归零。对社会来讲,人的生命安全没有保障,一切保障都毫无意义。”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将全警全力,防事故,保畅通,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通过百倍努力,虽不能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但一定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为人民群众的平安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

4月底前摸清公路安全隐患路段和分布情况

【现状】 临沂市部分国省道路口、路段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甚至缺失,特别是农村平面交叉路口缺少必要的减速、隔离、照明、交通信号灯、警告或禁令标志、交通警示、提示等设施。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严重缺失且标准低,护栏高度和硬度执行的是20年前标准,对大型客货车辆起不到阻挡、防护作用。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有的临崖、临水、隧道、桥梁、陡坡、弯道等未设立限速警示标志。

【措施】 今后,临沂市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挂牌督办、定期复查、限期整改等机制,及时发现新增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一处、销号一处。4月底前,全面摸清全市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年底前,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同时,公安机关将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治理,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合理设置一批黄闪灯、减速带、标识提示牌。

●重点管理严重违法车辆和驾驶人

对“七类重点车辆”逐类制定管理规范

【现状】 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七类重点车辆”和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七种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偏高,管好“七类重点车辆”、严查“七种违法行为”刻不容缓。

【措施】 今后,市公安机关将对“七类重点车辆”逐类制定管理规范,实行标准化管理,对酒驾毒驾、年度记满12分、年内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记录、发生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等四种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实行重点教育管理。并探索将驾驶人违法记录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终身禁驾名单。重点强化对记满12分的驾驶人培训教育考试;对客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的,及时通知处理并接受安全警示教育;交通违法人员凡有单位的,定期将违法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的综合考评,提高培训水平。

●科技引领步步管控

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实施

动态监管和“户籍化”管理临沂市公安机关正在积极推进以大数据警务云计算为支撑,覆盖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县乡道路的智能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查缉,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实施动态监管和属地“户籍化”管理。督促企业和单位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教育,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企业和单位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强化宣传警示教育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曝光

据统计,9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导致。为让广大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警示和警醒,临沂市公安机关将强化宣传警示教育,通过市、县等各级新闻媒体,对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达到一地发生事故,全县、全市受教育警示的目的。

同时,在农村地区增配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设施和交通安全科普宣传设施,及时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推动建设集教学、培训、交通安全体验和交通管理服务为一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训基地,并向县(市、区)及乡(镇)延伸,开展社会化交通安全教育。(衣方杰 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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