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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 林峰海出席

2015年04月24日

人民网临沂4月24日电 23日,临沂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峰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杜德昌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并颁发任命书;书面印发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人事任免案的有关说明、议案或报告。

林峰海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是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召开的第一次常委会,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依法选举我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全市人民、全体代表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有信心和决心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道,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历届市人大常委会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努力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不辱新使命。

林峰海强调,自2012年初换届以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秉持“以民为本、依法履职、务实创新、服务发展”的工作理念,遵循“专而精、求实效”的工作原则,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当前,全市上下围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的要求和建设“六个临沂”的发展目标,大力推进“三引一促”工作,加快实现工作指导重大转变,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法治临沂建设,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使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林峰海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服务科学发展。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找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最佳结合点,保障和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的监督,不断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认真研究谋划,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工作。要践行群众路线,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坚持以“办实事、谋发展、促和谐”代表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代表,紧紧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着力在提升代表整体素质上下功夫,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升代表工作水平;着力在密切与群众联系上下功夫,让基层群众能随时找到代表,有问题能及时反映上来;着力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下功夫,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肯定和认可。要加强自身建设,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倍加珍惜团结,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会议期间,还举办了《消防法》法制讲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安、徐福田、孙丰刚、刘淑秀,秘书长及委员共43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边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亓宗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鲍峰等列席会议。(孙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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