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交警蒙山大道高架路“行车规矩”须遵守
鲁网临沂9月16日讯(记者 郭文 通讯员 张文成)临沂市首座高架路蒙山大道高架路于2015年6月6日全线开通, 实现城区“空中走廊”与高速公路对接,解决城市交通压力,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便利,成为临沂市构建城区立体交通网络的标志性工程。
截至9月16日蒙山大道高架路开通已满百天了,每天川流的车辆络绎不绝。据临沂市交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刘加永向鲁网记者介绍,蒙山大道高架路自开通以来,平均每天的通车辆达到7.7万辆车次,是地面车道的3倍左右,有效缓解了市区的交通压力。
高架路开通后临沂市民觉得很是新鲜呢,都开出了自己的“宝马”去高架路上感受一番。可是,咱临沂市民在享受着高架路带来方便的同时,真的了解高架路上的行车规则吗?知道该如何安全行车吗?
对此,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的交警们提醒广大市民,走蒙山大道高架路要遵守以下几条“行车规矩”。
一、立交桥、高架路上路方式比较特殊,与市区道路相比,高架路的上、下都必须经过匝道,在每个匝道口都会有限速、禁行车辆等指示标志。
二、在高架路上面行驶时,要特别注意,同高速路行驶一样,不要随便掉头,即使走过了,就只能往前走了,由于高架路面车辆多、速度快,随意停车、倒车非常危险。
三、 看好指示标志,做好预判。往哪个方向和地方走,应该提前判断好,不要走错了。四、高架路上最高时速不能超过80公里/小时。所以不要在高架桥上开快车,被抓拍就麻烦了,赔钱又扣分,很不值。
五、上下高架路时,要仔细观察前后方的车辆特别是后方车辆,避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驶出匝道口并入导向车道时,不要和正常行驶的车辆抢道,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你可能就要负事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
六、“车窗抛物”不仅有失文明,污染了城市环境,给城市清洁工增加工作量,特别是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更有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禁止“车窗抛物”,做文明驾驶员。
临沂蒙山大道高架路的建成是临沂人民和市政府作出的各种努力换来的。为了更好地爱护高架路,做到真正的一路畅通无阻。让我们一起来遵守行车“规矩”,严格要求自己,将行车安全的系数提高百倍 ,做一个合格的安全驾驶员。